5、代理权的消灭
代理权的消灭,又称代理权的终止,指代理人因肯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失去代理权的情形。代理权终止后,代理关系消灭,代理人不能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不然将会构成无权代理。
代理权消灭是什么原因有一同的,也有每个都不一样的。
代理权消灭的一同缘由
在各种代理中都能引起代理权消灭是什么原因,总结起来包含两种:
1.本人死亡。代理是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设立的,假如被代理人死亡,就会出现没代理行为后果承受者的局面,所以,代理权因本人死亡而消灭。
2.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是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行 为,其最基本的需要是被代理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假如代理人已经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其代理资格就没有了,自然也就不可以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
委托代理的终止
依据《民法通则》第69条的规定,委托代理的代理权消灭是什么原因还有以下方面的事实: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假如代理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到来之时,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而假如委托代理的事务已经完成,代理也就没继续存在的必要,代理关系也自然终止。这是委托 代理终止的最容易见到、最正常是什么原因。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委托代理是打造在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相互信赖的基 础上的,它可以因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假如被代理人撤回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都会引起 委托代理的终止。
3.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人终止与自然人死亡一样,都是致使法律人格丧失的 事实,法人终止也使代理关系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代理权的消灭
除因代理终止的一同缘由外,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还可以因下列缘由而终止:
1.被代理人获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设立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一旦他们因长大成人或恢复健康而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样,也就没必要再为其代理。
2.指定代理的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的。
3.其他缘由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的。比如,收留关系解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而被撤销其监护等。
应该注意的是,被代理人死亡后,下列状况下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代理人不了解被代理人死亡而为代理行为的;委托书中约定待某一代理事情完成后代理关系终止,而在被代理人死亡时,该事情尚没有完成的,代理人的继续代理活动;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的代理行为。